辽宁法院集中宣判28件涉黑涉恶案件

2020-6-12 | 沈阳在线 | www.syol.net

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12日发布消息称,集中对28件涉黑涉恶案件宣判,再掀扫黑除恶强大攻势。

此次集中宣判涉及沈阳、鞍山、抚顺、丹东、辽阳、朝阳等6地法院。其中,3件为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,25件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,共涉及127名被告人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至10个月不等刑期。

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中,涉及实施“套路贷”、巧取豪夺经济利益、暴力讨债、寻衅滋事、操纵经营“黄赌毒”等犯罪活动。其中,沈阳于洪区法院公开宣判的蹇某等19人涉黑案系省、市扫黑办督办的典型涉黑案件。1998年11月以来,蹇某通过开设宾馆从事组织卖淫、色情陪侍等违法犯罪活动,至2008年十年间聚敛大量财富。2010年蹇某与他人合伙成立文化俱乐部并逐渐掌握了俱乐部的经营、人事和财务权,确立了实际控制地位。蹇某依托俱乐部,招收保安、吸收员工,逐渐形成以蹇某为组织者、领导者的人数众多、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该组织以暴力、威胁等手段,利用长久以来形成的强势地位,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、故意伤害、开设赌场、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,同时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(另案处理)包庇、纵容,及拉拢、腐蚀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进行地域控制,称霸一方。

法院认为,被告人蹇某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,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欺压群众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秩序,是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、领导者,其行为已构成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。蹇某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(犯罪集团)的组织者、领导者,应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。蹇某为实现行业及地域控制、聚敛钱财的非法目的,打压竞争对手、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、随意殴打他人、强拿硬要,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,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;因电费琐事,称霸耍横,为维护自己“老大权威”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轻伤,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;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,组织人员开设赌场渔利,情节严重,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;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,不顾人民群众心理、身体健康,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氧化亚氮(俗称笑气)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;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,通过招募、雇佣的手段,对他人多次卖淫实施组织管理,其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。其余被告人分别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开设赌场罪、非法经营罪、寻衅滋事罪、故意伤害罪、组织卖淫罪。法院依法判决蹇某等1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23年至1年6个月不等刑罚。

据了解,为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,辽宁高院专门制定“六清”行动方案,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头目、骨干成员和“保护伞”。今年以来,辽宁法院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,积极协调公安、检察机关及被告人律师,开展“云审判”,此前,于4月14日、5月20日曾连续两次组织集中宣判46件涉黑涉恶案件。中新网沈阳6月12日电 (王景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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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新闻网 作者:王景巍 [编辑:沈阳在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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